8月22日,从深圳市出入境管理处获悉,9月1日起,在深圳工作、学习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的在读大学生将可在深圳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群众可前往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市公安局梅林办证大厅申请办理。
深圳市的上述相关工作是根据公安部的有关决定安排的。公安部决定,除了深圳,实行这一便民举措的还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等5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
深圳市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群众异地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需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需要强调的是居住证时间也需一年以上。
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以及证件加注)。
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