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才有效:
1、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所立,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3、遗嘱所处理的财产为立嘱人所有,如果在遗嘱中处分了其他人的财产的,则该部分遗嘱无效。
4、立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该遗嘱系立嘱人自愿所立,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
《继承法》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