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对来宝安区实习的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最长不超过1年的实习补贴。
详细信息:深圳宝安区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实习补贴申报指南
1.给予博士研究生本人每人每月补贴3000元,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给予硕士研究生本人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政策依据:
《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第四十条:对来我区实习的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最长不超过1年的实习补贴。
申请材料
1.首次申报需提交(在研究生开始实习后2个月内):
(1)《宝安区企事业单位博士(硕士)生实习补贴项目人员备案表》;
(2)宝安区企事业单位实习博士(硕士)生名单。
2.后续申报需提交(在研究生实习结束后向区人力资源局提交):
(1)《宝安区企事业单位博士(硕士)生实习生活补贴项目申请表》;
(2)《宝安区企事业单位实习博士(硕士)生名单》;
(3)企事业单位与博士(硕士)生签订的实习合同;
(4)企事业单位发放实习工资的银行流水;
(5)实习博士(硕士)生的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一类账户);
(6)由学校出具的博士(硕士)生实习介绍信(须注明实习博士(硕士)生即将取得的学历学位层次)或实习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7)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推荐单位应当核实以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在《申请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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