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待遇
1、深圳市待遇
(1)按深圳市人社局博士后考核与津贴发放标准,12万元/年(免税);
(2)出站后留深工作并与工作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提供30万元启动经费;
(3)出站博士后符合深圳市后备级人才条件的,可申请160万元的住房补贴(评价标准与补贴金额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
(4)海外博士入站可以认证孔雀计划,可申请160-200万的住房补贴。
2、深圳大学待遇
(1)8.4万元/年基本待遇,按月发放;
(2)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福利待遇的博士后,可获得同等中级职称的住房补贴,每月发放2240元房补;
(3)科研奖励: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博士后,深圳大学按规定给予科研奖励或配套资助;
(4)符合学校人事部门政策要求的优秀博士后可申请转为教师岗。
3、合作导师科研津贴
根据安排的科研任务完成情况,AIE研究中心将给予不低于2000元/月的科研津贴。
优秀博士后奖励
(1)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负责人身份申请各级科研课题资助,可以使用申请的资助自由购买实验相关耗材、仪器、参与会议等。
(2)入选资格,以下二项符合其中一项:
A、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前200名高校(包括国内)应届或一年内毕业的博士。
B、自然科学类博士在博士期间发表3篇JCR二区以上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博士在博士期间在权威期刊(《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顶级、权威学术期刊目录(2013版)》)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的。
(3)奖励金额:对于符合上述要求的博士后,给予额外的奖励性待遇每月2000元,共发放两年。
其它福利待遇
(1)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负责人身份申请各级科研课题资助,可以使用申请的资助自由购买实验相关耗材、仪器、参与会议等。
(2)博士后人员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本市,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随迁入户;其子女入托、入学的有关事宜,参照深圳大学教职工办理。
(3)博士后在站完成基础科研量后,超出基础科研量部分,将按发文章的质量发放绩效。本站博士后的考核要求及具体管理要求,参见《深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深圳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4)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待遇可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