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指南
说明:申请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接到清华大学发给本人的《录用通知》后,请在通知规定的报到日期的上午(8:00-12:00)或下午(1:00-5:00)持录用通知到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人事处104房间)报到,无故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进站资格,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者,请提前与院系联系。
一、来校报到前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一本(报到后交图书馆,本校博士毕业生不交);
2.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必须提供,复印件进站前交过的不必再交),获得
清华大学支持计划B的博士后,需提交“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籍博士后还需提交在驻外使馆做的学位认证(复印件1份)。
3.户口迁移证(原户口所在地在外地者凭准迁证在当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来清华落户;原北京市户口及原清
华户口者凭《入户通知书》去原单位户籍管理部门取本人户口卡后来清华落户;深圳研究生院的博士后户口迁到深圳);注意:请在有限期内办理户口迁移(一般是40天),也可以先报到,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来校前人事关系和档案存放在工作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的人员报到时,须递交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
的行政关系转移介绍信(原件)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必须注明工资停发日期,交原件和复印件)。
5.除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的拟进站人员外,凡曾经参加过派遣(包括本科、硕士、博士期间)的拟进站人员须
本人人事档案到校后方能报到。
6.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非党员不需要办理)不属于北京市委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相互
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至“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委所属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系党办,请提前查询好预备党员日期,具体到年月日。
7.派遣费证明(只限外地进京无原工作单位者开具,注明“是否发放和发放金额”)或交通补助费是否发放证明(只
限外地进京有原工作单位者开具),不需报销相关费用的无须准备,请保存好相关票据。
8.准备好《清华大学博士后住房情况调查表》(交资产处109房间)、住房押金:大约1000—2000元。
9.深圳研究生院博士后:不需准备以上7-8条材料,也不必办理工资、医疗、住房的相关手续。深圳研究生院博
士后档案邮寄地址: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邮编:。
10.外籍博士后:入境体检及校医院入职体检补充项均合格后方能办理报到手续。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出入境管
理部门的规定,必须在中国驻境外使领馆办理职业签证(VISA“Z”)后入境,入境后30天以内及时办理外国专家证、居留许可等手续。
注:(1)需要办理档案邮寄的博士后,邮寄地址:清华大学人事处,邮编:。
(2)若博士后进站前在原单位入了社会保险,在博士后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时,请提醒原单位将社会保险停止,进站后由清华大学为博士后续办。
(3)我校为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原来有公积金的博士后,北京市的公积金账户无需办理手续可直接转到我校,国管和外地账户,博士后入职并取得工资后的次月可到我校财务处基金工薪科开证明,再到原公积金所在地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