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2
1.自毕业证发放之日起24个月内未实现首次就业(以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为准),且属于本市全日制高校,本市学生在市外。全日制高校招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计划(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充实社区服务”、“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岗位专项计划”、“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后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已取得本市技术院校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也可参照本市高校毕业生申请实名登记,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网站办理:
1.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官网
2.在个人用户的位置注册
3.自助实名注册根据网站提醒
现场办理
1.高校毕业生到居住地或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现场搬运所需的材料:
(1)现场填写《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
(2)毕业证书
(3)身份证和户口簿
备注:1。非本市户籍不需要提供户口本
2.电子扫描件应在原始资料核实后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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