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入户深户,关于户口迁移证的问题
根据公安部户政局{1995}023号文件、《关于改革普通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调[2000]1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籍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粤教毕[2003]7号)和《转发公安部三局〈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户籍管理七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公(户)字[2003]182号)等4个文件均有明确规定,不用《准迁证》,毕业生可凭接收函和报到证落户工作地,其中根据公安部户政局《关于新户口迁移证件使用和制发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1995年3月8日公户政〔1995〕023号)规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录取和分配学生,可参照高等院校录取和分配学生有关户口迁移的规定办理,暂不使用户口准迁证。
办理毕业生接收入深户,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的时候将入户须知
1、持报到证,接收函,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到户籍地派出所下户口。
2、填写在一起了没关系,通常写深圳的入户口地址。
3、其实,深圳公安机关只看有深圳市三个字就行。其他详细地址写到哪都行。
毕业生入户深圳的条件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入户材料真实有效。
毕业生入户深圳的材料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接收安排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介绍信;
(二)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入户告知书》;
(三)原户口所在地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四)申请人身份证;
(五)入户地选择顺序(温馨提示:选择不同的入户类型,准备相应的入户材料):
a配偶家庭户;
b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
c本人单位集体户、配偶单位集体户;
d代理机构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