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补贴发放流程,促进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初次就业可获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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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发放对象共包括三类
深圳应届生到中小微企业享一次性补贴2000元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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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社局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补贴发放流程。图为今年6月份,深圳大学在校内举办的招聘会吸引众多毕业生应聘。南方日报记者朱洪波摄
又到毕业生找工作的季节。日前,为进一步促进深圳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规范补贴发放流程。
此次补贴发放对象共包括三类,分别为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用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初次就业的本市中小微企业;以及为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并实现初次就业的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通知》明确表示,鼓励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就业,并推出多项补贴方式予以鼓励。
中小微企业每招用一人补贴1000元
在此次印发的《通知》中,记者发现最重要一条补贴标准是:“应届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就业可获2000元补贴。”这意味着,深圳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就可获得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与此同时,中小微企业招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也可获1000元补贴。具体而言,就是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招用初次就业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可给予企业一次性招用补贴,标准为每招用一人补贴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