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我校各学位分委会对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如下:
1.数学学科学位分委会
在SCI检索源期刊上至少发表两篇论文。
数学学科自2006年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统计学学科自2014年秋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2.物理学学科学位分委会
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SCI检索源文章4篇以上(含4篇),或所发表的SCI检索源文章的影响因子总和在4.0以上(包含4.0)。
应用相关研究方向:在SCI检索源期刊和EI源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含4篇),其中至少有2篇(含2篇)在SCI检索源期刊发表。
本规定自2016年9月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3.力学学科学位分委会
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3篇以上学术期刊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SCI收录论文,1篇为外文形式发表的论文。
(2)2篇以上学术期刊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SCI收录论文,另有1篇EI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
(3)2篇以上学术期刊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SCI或EI收录论文,1篇为外文形式发表的论文,另有1项授权发明专利。专利的署名要求按照学校有关发表论文的署名要求执行。
(4)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之和大于2。
本规定自2012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4.机械工程学科学位分委会
机械工程学科、航空宇航制造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为以下3项之一:
(1)在本学科领域重要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重要国际学术刊物指影响因子在5.0以上的本领域国际学术刊物)。
(2)在SCI检索的刊物或检索到的国际会议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应发表在国际学术刊物上)。
(3)在SCI和EI检索的刊物或检索到的国际会议上发表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3篇中至少一篇为SCI源或检索到的文章,且其中至少一篇应发表在国际学术刊物上)。
此规定从2015年3月1日起对所有申请预答辩的学生开始实行。
5.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学位分委会
发表的与本博士论文创新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应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之一:
(1)在本学科领域权威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见附录1-1,并包括SCI影响因子高于附录1-1所列刊物的相关学科的学术刊物)。
(2)在SCI、EI检索的本学科领域重要国际学术刊物或权威国际学术年会论文集(见附录1-2),或国内SCI、EI源刊物(不包括大学学报)上发表两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重要国际学术刊物上。
(3)在国内SCI、EI源刊物(若发表在大学学报上,仅限附录1-3所列学报)或本学科领域权威国际学术年会论文集(见附录1-2)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刊物上,且至少有1篇用外文撰写。
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排序在前二名,若排名第二,导师应是第一名)等同于国内SCI、EI期刊论文;外国授权或PCT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等同于重要国际SCI论文。博士生获国外授权或PCT授权发明专利的同时,还必须发表1篇《发表学术论文规定》中(2)中所规定的论文。
本规定适用于2010年以后(含2010年)入学的博士生。
6.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学位分委会
(1)材料学学科、材料物理与化学学科、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学科、空间材料与加工学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S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其中要有2篇发表在外文刊物上;
②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总和大于4.5(含4.5)。
(2)材料加工工程学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或在SCI检索源及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必须有1篇外文SCI检索源论文);
②发表SCI检索论文影响因子总和大于3.0(含3.0)。
本规定自2013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AdvancedMaterialsResearch》和《MaterialsScienceForum》只以核心期刊论文对待,不认可为学科基本要求的EI文章(从2014年5月开始执行)。
7.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学科学位分委会
应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之一:
(1)在本学科领域重要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见附件2),同时在其他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被EI检索的论文。
(2)在SCI、EI检索的国际学术刊物或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三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两篇发表在国际学术刊物上。
(3)在核心及核心以上刊物(含被ISTP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总数不少于五篇,其中至少应有两篇文章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中、英文版)和《材料科学与工艺》三种学术刊物以外的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并且至少有一篇是用外文撰写的。
申请并被受理的发明专利(排序在前两名)等同于核心期刊论文。
8.电气工程学科学位分委会
在论文题目相关领域的SCI或EI检索源的国内外学术期刊或国际会议上,发表4篇(含4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发表在SCI检索源的学术刊物上。
本规定适用于2012年秋季以后入学的博士生。
9.电子科学与技术及光学工程学科学位分委会
物理电子学学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在本学科领域重要国际学术刊物(影响因子≥2.0)上发表一篇SCI检索的学术论文。
(2)发表两篇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国际学术刊物上。
(3)发表一篇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和两篇EI检索的学术论文,并且至少有一篇是用外文撰写的。
(4)发表六篇EI检索的学术论文(含被EI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用外文撰写的,且至少一篇发表在学术刊物上。
注:此规定从2016年3月份入学的博士开始实行。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学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在SCI、EI检索的学术刊物上或国际会议论文集上至少发表两篇学术论文(至少有一篇为英文),其中有一篇被SCI收录。
(2)在EI检索的学术刊物上或国际会议论文集上至少发表五篇学术论文,其中有三篇发表在EI检索源期刊上(至少有两篇为英文)。
注:此规定从2016年3月份入学的博士开始实行。
光学工程学科应满足以下二项基本要求之一:
(1)在中文核心及核心以上期刊(含被ISTP、EI或SCI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集)发表学术论文总数不少于四篇,其中至少有一篇用外文撰写,至少二篇学术论文被EI收录或一篇学术论文被SCI收录。
(2)在SCI、EI检索源的学术期刊或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总数不少于两篇外文学术论文,其中期刊的影响因子之和应大于2.0。
注:此规定从2016年3月份入学的博士开始实行。
10.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学位分委会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发表3篇SCI、EI检索论文,其中,JCR二区以上SCI检索论文1篇,EI检索论文2篇。
(2)至少发表3篇SCI、EI检索论文,其中,JCR三区以上SCI检索论文1篇,SCI检索论文1篇,EI检索论文1篇。
(3)至少发表3篇SCI、EI检索论文,其中,SCI检索论文1篇,我学科规定的A类或B类国际会议(见附件3)EI检索论文1篇,其它EI检索论文1篇。
(4)如有其它情况,至少应发表3篇EI检索论文,其中,EI检索期刊论文1篇,且有英文论文发表,由导师和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自2015年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11.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学位分委会
发表论文数量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是英文学术论文,同时至少1篇SCI期刊论文或2篇EI期刊论文。
本规定自2014年9月入学的博士生开始执行。
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学位分委会
发表论文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条件一:1篇本领域顶级国际期刊论文[注1];
条件二:2篇ESI期刊论文;
条件三:1篇ESI期刊论文,并且发表1篇CCFA类会议或2篇CCFB类会议/国内一级学报论文;
条件四:1篇ESI期刊论文,并且作为学术骨干研发1个大项目系统,并申请2项(及)以上专利。
[注1]:学院认定的本领域顶级国际期刊列表。
本规定从2017年3月入学的博士生开始执行。
13.建筑学学科学位分委会
在学院认定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有效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发表在EI、SCI、SCIE、SSCI、A&HCI等重要检索源期刊或其替代期刊上(具体要求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本规定自2014年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14.土木工程与力学学科学位分委会
需满足以下三项要求之一:
(1)SCI检索论文1篇,且期刊影响因子大于0.6。
(2)SCI检索论文2篇,均为期刊论文。
(3)SCI检索期刊论文(正刊)1篇;EI检索期刊论文至少1篇(不包括《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中、英文版)和《材料科学与工艺》等三种学术刊物);核心及核心以上刊物(含SCI、EI、ISTP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学术论文总数至少1篇。所发表论文中,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
注:(1)至少有1篇用外文撰写;
(2)1项发明专利可等效为1篇EI检索源刊论文,多项发明专利只按1篇论文计算。
本规定自2011级秋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15.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学位分委会
博士生预答辩前在核心及核心以上刊物(含ISTP已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或录用)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1篇为国际学术期刊的论文(保密项目除外)。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1篇为SCI论文,但影响因子不小于1.5;
(2)至少2篇为SCI论文(其中至少1篇影响因子不小于0.5);
(3)至少1篇为SCI论文,另有2篇EI(或ISTP)论文;
(4)至少1篇为SCI论文,另有一项被受理的发明专利(应与博士论文直接相关,且在排名中位于学生发明者的第一名);
(5)至少1篇为EI论文(哈工大三种期刊之外)。此项只适用于保密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有学校科研处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保密证明。
有关补充说明:
博士生发表的符合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即至少3篇)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
通讯作者为导师或副导师(副导师资格需在学生入学两年内申请并获得批准,通讯作者为副导师时,导师须为作者之一);如有双通讯作者,我校导师或副导师须为第一通讯作者。
(3)论文必须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投稿前须经导师和通讯作者审阅同意。博士生必须是论文的第一或第二作者(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或副导师),且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1篇。
(4)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时,至少应有1篇文章已刊出,博士生需同时提交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期刊原件或有确定卷期号的录用通知书原件、版面费收据及文章复印件(国际期刊论文需提供正式录用证明、正在申请专利需提供受理通知),交学位分委员会进行审查及校学位办复查。
本规定从2016春季入学博士开始执行。
16.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学位分委会
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与博士论文研究内容相关,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发表不少于3篇的核心以上学术期刊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SCI收录的期刊论文,1篇为外文形式发表的期刊论文。
(2)发表的文章中有列入中科院当年《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的1区或2区的SCI收录论文。
(3)所发表的SCI收录的期刊论文影响因子之和大于2。
培养年限(自入学之日至预答辩之日)大于5年的,除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外,核心以上期刊论文总数不少于4篇。
本规定自2015年秋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17.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学位分委会
应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之一:
(1)在本学科领域重要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见附件4);
(2)在SCI、EI检索的国际学术刊物或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两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国际学术刊物上;
(3)在核心及核心以上刊物(含被ISTP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总数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应有一篇文章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中、英文版)和《材料科学与工艺》三种学术刊物以外的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并且至少有一篇是用外文撰写的。
18.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学位分委会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要求在核心及核心以上刊物(含ISTP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总数不少于三篇,并且至少有一篇是用外文撰写的,同时还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SCI源1篇。
(2)EI期刊被检索文章2篇(不含会议论文集和高校刊物)。
(3)EI期刊被检索文章1篇(不含会议论文集和高校刊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申请发明专利1项(已授权且排序前两名,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②在《环境科学》《环境科学学报》《中国环境科学》三种学术刊物中至少发表论文2篇;
(4)对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中“环境规划与管理”方向博士生,还允许在《中国软科学》、《管理科学学报》、《管理工程学报》、《中国管理科学》、《经济研究》、《哲学研究》、《中国环境科学》、《环境科学学报》、《自然资源学报》九种学术刊物中至少发表论文3篇。
本规定自2014年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市政工程学科要求在核心及核心以上刊物(含ISTP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总数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用外文撰写,且至少有一篇发表在学科认可的国内学术刊物中,此外还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SCI源2篇;
(2)SCI源1篇,EI期刊被检索文章2篇(不含会议论文集和高校学报);
(3)SCI源1篇,EI期刊被检索文章1篇(不含会议论文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申请发明专利1项(已授权且排序前两名,如学生排序第二第一发明人应为导师);
②在学科认可的国内学术刊物中至少发表学术论文2篇。
市政工程学科认可的国内学术刊物为:《中国给水排水》、《给水排水》、《环境科学》、《环境科学学报》、《中国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学报》六种学术刊物。
本规定自2014年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19.管理类学科学位分委会
管理类学科需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在学院认定的A+类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者在学院认定的A+类高水平国际期刊投稿论文1篇,该论文通过第1轮评审、并经修改后已进入第2轮评审。附导师及学科/领域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论文投稿信息、第1轮评审意见与结果和进入第2轮评审的论文全文。论文署名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生是所发表论文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在博士生作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副导师;论文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2)当论文作者中只有一位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时,博士生作为唯一通讯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
(2)在学院认定的A1或A2类高水平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3)在SCI/SSC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2篇。
(4)在SCI/SSC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学部认定的国内高水平期刊(公共管理学报、管理科学除外)发表论文1篇。
(5)在SCI/SSC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在国际学术会议发表英文论文2篇并由博士生本人参会报告。由导师与学科负责人签字确认。
(6)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学部认定的国内高水平期刊(公共管理学报、管理科学除外)发表2篇论文,同时在国际学术会议发表英文论文1篇并由博士生本人参会报告。
(7)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学部认定的国内高水平期刊(公共管理学报、管理科学除外)或SCI/SSC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至少在CSSCI/CSCD检索期刊或E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2篇。上述期刊论文中应至少有一篇为英文论文,否则须另外在国际学术会议发表英文论文1篇并由博士生本人参会报告。
详见《管理类学科博士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社会学学科须满足管理类学科要求或满足以下要求:
在核心及核心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总数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有一篇为发表在SSCI、SCI、EI检索源期刊或下列期刊上的高水平论文:《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哲学研究》、《社会》、《中国人口科学》、《统计研究》、《青年研究》、《科学学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公共管理学报》、《学术月刊》、《社会科学研究》、《国外社会科学》、《江苏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情报学报》、《社会科学战线》、《城市发展研究》、《光明日报(理论版)》。
注:1)核心期刊包括: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和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武汉大学)。
2)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如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社会学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可视为高水平论文。
20.生物医学工程科学学位分委会
(1)偏基础研究博士生发表论文要求
要求在本学科领域重要学术刊物(SCI检索且不包括综述类文章)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3.0。
(2)偏工程博士生发表论文要求
应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①在核心及核心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总数大于3篇(含3篇);
②论文中至少应有2篇EI检索论文或1篇SCI检索论文(不包括综述类文章);
③至少有1篇用外文撰写的论文并发表在外文期刊(含国内的外文版期刊,不含中文期刊上刊登的外文文章)或被ISTP检索到的国际会议上。
本规定自2009年7月及以后进行答辩的博士生开始执行。
注:附件1-1至附件4请在以下网址查询:博士研究生下《关于我校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中相应的附件1-1至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