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自主创业,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最高达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创业补贴
新快报讯记者张国锋报道非深户籍毕业生在深圳创业,包括开网店,同样可享受深圳的创业补贴了。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人社局获悉,该市将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首次自主创业,在深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深自主创业均可享受最高达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于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起36个月内在本市自主创业,包含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正常经营依法纳税1年以上,具备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提供信用反担保,或符合反担保条件的,可申请小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后,可申请贴息。”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担保贷款额度及贴息标准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多人组织创业的可按每人10万元、总额最高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据悉,在深圳市认定的创业示范基地或孵化园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第一年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800元、第三年每月600元标准予以场租补贴。月实际租金低于月场租补贴限额的,按实际租金补贴。在深圳市认定的创业示范基地(或孵化园区)外租用经营场地的,自商事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多3000元的租金补贴。
同时,深圳还加大对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的补贴。毕业生自主创业吸纳深圳市失业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个岗位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社保补贴按深圳市公布的当年深圳市户籍人员最低缴交社保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100%给予用人单位社保费补贴,个人应缴交的社保费部分由本人支付。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850元。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原标题:非户籍毕业生深圳创业同享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