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网上申报入户,审核,审核通过,会有一张单,打印出来,单位盖章,法人签名,再拿到劳动局(人力资源局),跟三方协议(一式4张不同颜色)一起带去劳动局盖章,三方协议是你与就业单位,学校三方签署的协议。到时候毕业学校会发给你们的。三方协议上有了你自己的签名单位的盖章,以及劳动局(人力资源局)的盖章后,将此三方协议寄回学校,学校盖章。学校盖章后会传回给你,2张留在学校,1张你自己留底,1张单位留底。一段时间过后,人力资源局就会出【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拿到这张接收函,你最好先复印几张留底,到时候一定会用到的,在你毕业之前把接收函原件寄回学校,学校会将报到证开到你要入户的报到地方去。如果在毕业后寄回去,学校已经开好报到证(一般都是户口所在地),那么要学校重新开,这就关乎学校能否改派,就比较麻烦了。但也是可以办理的!
然后,回学校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接下来,你要拿这2个证件,以及户口本,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接收函复印件,最好你留底的三方协议也带回去你的户口所在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一定要在工作日回去不要想着等放假什么的哦,【我这里想说的一个体会就是,不管有什么证件,最好都复印几份,以便要用的时候不用再跑出去外面找复印店】办理户口迁移证,派出所工作人员可能最后会把你的身份证剪掉,你最好先跟他解释说,到时候迁入地派出所会剪掉,请他先勿剪。
办理完户口迁移证。根据学校发的报到证的地点以及报到时间,一般都是到人才市场去报到,这时候,一定要提前去,要做好排队的心里准备。要带齐资料,毕业证,有学位证的也要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接收函复印件。之后,户口迁移证背面会有一个[同意办理]的章,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2012年度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信息卡(也称为入户指标卡)如果在人场市场拿不到,就要去罗湖区委(至于哪个区委就看你入户到哪个区的区委)的发改局(发展和改革局)就位于罗湖区委的一楼的服务厅。领个号,带齐你所有的资料,就可以了。
领了以上资料,你要带上你们公司集体户的首页,以及那张首页的复印件,再带上一张空白页(卡纸),这张空白页是用来给派出所填上你个人的信息的,以后这张卡就是你的户口卡,要好好保存。还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和【2012年度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复印件,等等,以上有提到的最好都带去,保证万无一失。
审核--最好要一大早就去罗湖区公安分局排队。2楼,拿号。然后工作人员会在你的户口迁移证背面盖章,深圳市公安局户口专用章,入集体户,属毕业分配,同意一人入户。还会用摄像头给你拍一个照。身份证复印件、【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和【2012年度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复印件,留存罗湖区公安局。
最后,你要去照相馆拍身份证的相片。带相片还有照片回执还有以及户口迁移证,带介绍信复印件,要带上集体户首页,空白页等资料去街道派出所,公司户口首页上就可以看出来是哪个派出所的。当然,也记得要早点去排队哦!然后拿号入户,以及申办身份证。大概20个工作日之后就可以领取身份证!
还要最最紧要的一步,就是,如果你的接收单位不能接收你的个人档案的,你的档案就该由深圳人才市场服务中心的档案室保存。所以,你要带上你的介绍信原件,报到证到档案室,注意:要签署【个人委托保管档案协议】一式2份,你自己保留一份,一份由档案室保留。存档案是免费的。提醒:在去档案室之前,最好先确认你学校已经将档案寄到档案室,否则,档案室工作人员会让你等到档案确认收到之后才过来叫介绍信和报到证的。
查询到档网址。
p.S
说实话,这途中跑来跑去是挺累的,但是确实也认识了好多路!如果有看不明白的都可以问我。
一些资料以及网址:
申请网址:
每年4,5月份,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就会公布【关于印发《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一)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2、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申请接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
2、本市院校毕业生;3、本市生源毕业生。重要提示: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可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申请材料
(一)《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单位申办)》(收原件)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由接收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呈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收原件)
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由毕业生的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擅自涂改。毕业生推荐表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注:如毕业生改派深圳市外就业的,可在办理改派手续时一并申请退回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其它情况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不予退回。
(三)毕业证和学位证申报时已毕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申报时未毕业的毕业生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毕业生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
(五)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深圳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此材料。其中,户籍未迁出深圳的,须提供毕业生本人户口簿。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须提供毕业生本人原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六)招生录取名册和军事院校毕业生地方生证明
1.专升本毕业生提供本科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军事院校毕业生和深圳生源中专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原名册须盖有省级以上招生或教育部门公章,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招生录取名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或档案馆保管。
2.军事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如夫妻双方有前次婚姻的,须提供前次婚姻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
注:户籍已在深圳的毕业生无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八)随迁子女证明材料根据市公安部门入户规定,抚养权归属本人的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申请随迁,随迁子女户籍须与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可办理异地子女随迁。
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随迁年龄在16—20周岁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明书(收原件);异地子女随迁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九)委托代理协议(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申报接收的毕业生,需提供单位与代理机构签名的代理协议复印件,协议应包含委托代理毕业生名单,由呈报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