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信息
户籍地:按现户口本(卡)上的派出所印章录入
户籍类别:如属农业户籍,确认户籍地有政策规定不办理“农转非”的,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农业”,在办理毕业生接收的同时,由人社局向发改部门申请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否则,填报信息时应填写“非农业”,待取得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后,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如属非农业,系统填报信息时户籍类型选择“非农业”。
户籍是否迁入学校:按现户口本上的派出所印章选择,是(学校集体户)或否(非学校集体户)。
民族:按身份证上的信息申报。
迁出地登记机关:按现户口本(卡)上派出所印章录入。
迁入地行政区划:选择拟迁入户口区域
迁入地登记机关(派出所):属深户家庭户的,无需迁户,与迁出地一致;
属非深户或学校集体户需迁户,可按学生实际需迁入派出所选择录入或按落户先后顺序选择迁入
的派出所。
注:落户地选择先后顺序:①配偶家庭户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③挂靠亲友家庭户④本人单位集体户
⑤配偶单位集体户⑥人才中心集体户⑦派出所代管户。
若不符合①至⑤项选择,可暂选落户在人才中心集体户,迁入地行政区划可选“南山区”,
迁入地登记机关可选“高新区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