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朱晓蕾)国台办发言人杨毅28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自今年9月1日起,在深圳等6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允许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异地申办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签注。”
昨天,记者从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今年8月31日,我市就将非户籍人员的办理须知挂到了政府网站上,并开始依照执行。据了解,赴台旅游分为赴台团队旅游和个人旅游(自由行),对于在我市就业的非深圳户籍居民只需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并连续在我市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不需要回原籍,均可直接在我市申请办理。
按相关规定,无论是赴台团队游还是个人游都须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居住证。在我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团队旅游的非户籍人员,须另外提交由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旅行社开具的有效收费票据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个人旅游的申请人在取得《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游签注后,须通过有资质的赴台旅游组团社向台湾相关部门代办台方的“入台许可”。
对于原籍在开放赴台自由行城市名单中又选择异地办证的市民,可以由深圳的旅行社代办《入台证》参加自由行,但是由于台湾方面在发放《入台证》时需要相关的证件如财力证明,过程相对繁琐。
(原标题:非深户居民在深可办赴台自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