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深圳市早在2010年4月29日出台了针对大学生的住房补贴政策。
为解决当前引进人才中碰到房价高企的瓶颈问题,再造“孔雀东南飞”优势,打造人才“宜聚”城市,深圳市委常委会昨日下午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量身”解决“住房难”问题。各项住房补贴覆盖了从院士到刚出校门的大学生,金额从200到1000元每月不等。
“实物配置与货币补贴相结合”解决四类人才住房难题
昨日的深圳市委常委会通过的《决定》,明确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主要原则,即“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实物配置与货币补贴相结合”,强调要重点面向深圳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和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量身”解决“住房难”问题。
根据《决定》的界定,杰出人才是指“院士级”人才、获得国内外公认重大奖项第一成果人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可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在深工作居住满10年,或作出突出贡献在深工作居住满5年的,产权赠予个人。领军人才主要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可免租入住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150平方米购房总价50%额度的购房补贴。在深圳工作居住满10年,产权可以转让。高级人才指副高职称以上及相当层次的骨干人才,凡新引进且在深圳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正高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0周岁以下,均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期限不超过3年、每月分别为2000和1500元的租房补贴。中初级人才指面广量大的国内外全日制高校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其中博士在35岁以下、硕士30岁以下、学士25岁以下的,凡在深圳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凭所签工作合同等材料,可先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期限不超过3年、每月分别为1000元、500元、200元的租房补贴。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住房补贴不受户籍限制
“人才是决定深圳未来发展的关键所在。”会议明确指出,当前,深圳市低收入户籍家庭住房保障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即将颁布实施。在这样的背景和条件下,无论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还是切实增强深圳对广大海内外人才来深创新创业的吸引力、承载力、影响力而言,都要求深圳及时将住房保障重点转向面广量大的各类各层次人才,组织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干事有舞台、安居有保障的人才“宜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