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2017年深户办理流程手续与步骤

应届毕业生2017年深户办理流程手续与步骤适用于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入学时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毕业生,或毕业时未纳入当年全国统一派遣计划的毕业生,不适合此规定办应届毕业生接收业务。以下往届毕业人员仍符合应届毕业生2017年深户办理流程手续与步骤:2015年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的往届生2016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往届生广东省内2015...

应届毕业生2017年深户办理流程手续与步骤

  应届毕业生2017年深户办理流程手续与步骤适用于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入学时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毕业生,或毕业时未纳入当年全国统一派遣计划的毕业生,不适合此规定办应届毕业生接收业务。

  以下往届毕业人员仍符合应届毕业生2017年深户办理流程手续与步骤:

  2015年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的往届生;

  2016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往届生;

  广东省内2015年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福建省高校2015年毕业的往届生不在此范围内、东北三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抬头开到企业去2015年往届毕业生不在此范围内)。

  以下是应届毕业生2017年深户办理流程手续与步骤

  (一)毕业生网上填报信息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进入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和申报系统申报界面,在个人用户登录处点击“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个人帐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接收毕业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测评通过后系统选择代理机构后保存。

  测评通过后,毕业生需与所选择的代理机构联系并签订个人申办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二)代理机构系统校核毕业生申报信息并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系统申报界面,点击“代理个人信息”—点击“代理个人申报毕业生信息”--代理机构对毕业生个人填报信息进行校核--校核通过并在人才引进系统成功提交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转交毕业生本人。

  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户籍地以户口本记载为准。农业户籍的毕业生,如在户籍地无法办理“农转非”,需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的,系统填报信息时户籍类型选择“农业”,其它人员选择“非农业”。

  2.如“毕业院校”及“专业”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自行进行编辑录入,毕业院校名称须与毕业证加盖的毕业学校公章一致。

  3.毕业生及代理机构须认真填写并核对(代理机构可通过身份证、毕业证或推荐表、户口本等相关材料进行信息校核)所有申报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学历信息、户籍信息、拟入户地信息等),如因信息填报不实或不准确导致无法后续办理毕业生报到及入户等手续的,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或代理机构承担。

应届毕业生2017年深户办理流程手续与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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