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毕业生入户深圳需要条件,办理方法
一、2015年毕业生入户深圳办理时间
2015年1月20日起全年度工作日。
二、2015年毕业生入户深圳的条件
1、身体健康;
2、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重要提示: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
)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可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档案在生源地的,可以通过改派和调档。
三、2015年毕业生入户深圳需要的申报材料
(一)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收原件)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由毕业生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擅自涂改。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加盖院系公章和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二)毕业证和学位证(收复印件)
申报时已毕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大专学历只需提供毕业证),申报时未毕业的毕业生须在毕业后拿到相关证书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身份证(收复印件)
(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收复印件)
户口迁到学校的,提供学校集体户口首页及个人页;户口没有迁到学校的,提供家庭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四、2015年毕业生入户深圳的办理流程
(一)填写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表交人事代理机构测评(入户信息测评表请加-Q-Q-索取)
(二)测评符合,提交毕业生申报材料(材料可快递或本人交到人事代理机构)
(三)交定金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四)整理材料申报、审核通过十五个工作日左右深圳市出毕业生接收函。
(五)领取毕业生接收函并交清人才引进费用。
(六)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办理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到毕业院校、暂缓就业期内的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然后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七)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历验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验证报告,办理报到手续
(八)毕业生到代理机构领取材料到拟入户地区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和做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