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毕业生接收
第一步:测评
办理入口请关注【】,发送消息【入户】获取测评入口
第二步:打印申请表
填写信息测评过后下载打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下载指引
二、办理户籍迁出
第一步:办理报到证改派
(一)广东省内户籍
1、回原派遣地人社部门办理准许改派证明,加盖公章(可找人代办)
所需材料:毕业证、身份证
2、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改派,系统会生成电子报到证。
申请改派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原报到证(需到原派遣地申请改派,加盖公章)
改派地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拟入户地所在区人社部门
(二)广东省外户籍
需回校办理派遣手续(可找人代办,详情咨询学校)
第二步:办理户口迁移证
省外户籍的申请人需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拿到《户口迁移证》
办理材料:《就业报到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书等
*省内户口迁移没有强制要求,如果一定要办理最好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是否可以办理,避免白跑一趟。
三、办理户籍迁入
第一步:上传材料审核
上传以下材料到人才引进系统审核
①《就业报到证》
②《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③身份证正反面
④毕业证书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由于系统因素,可将图①②拼在一起,图④⑤拼在一起
人才引进系统请关注,发送消息【入户】获取,点击【审核入口】即可。
第二步:审核通过,拿到指标信息
审核通过后将会收到公安短信
第三步:预约窗口
预约入口请关注【】,发送消息【入户】获取
(一)进入预约入口,选择【普通户政业务】
(二)选择【毕业生户籍迁入(不需本市准迁)】或【毕业生户籍迁入(需本市)】
有户口迁移证:选择【毕业生户籍迁入(不需本市准迁)】
没有户口迁移证:选择【毕业生户籍迁入(需本市)】
选择【毕业生户籍迁入(需本市)】的,5个工作日会收到公安短信,根据短信提示再选择【毕业生户籍迁入(不需本市准迁)】进行预约
(三)选择入户地
(四)选择日期和时间段
第四步:到窗口办理最后的入户手续
预约成功后,按照约定日期并携带以下材料到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一、广东省内户籍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指标短信
4、改派好的报到证
5、拟入户地材料(不同的入户地材料不一)
迁入配偶家庭户:配偶户口薄
本人或亲友家庭立户:
①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或开具地址单时提供的房产证明材料
②业主身份证
③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业主需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挂靠亲友家庭户:亲友家庭户户口薄(须业主一同到场签字并确认合影)
本人单位集体户:集体户户号或户内一名成员的身份证号码
配偶单位集体户:无
迁入人才专户:无
6、婚姻证明材料
未婚:免提供
已婚或再婚:提供结婚证
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丧偶的: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或户口薄注销页或派出所注销底册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户口薄“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在国(境)外登记结婚或离婚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
7、第二代身份证的照片回执
二、广东省外户籍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指标短信
4、改派好的报到证
5、户口迁移证
6、拟入户地材料(不同的入户地材料不一)
迁入配偶家庭户:配偶户口薄
本人或亲友家庭立户:
①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或开具地址单时提供的房产证明材料
②业主身份证
③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业主需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挂靠亲友家庭户:亲友家庭户户口薄(须业主一同到场签字并确认合影)
本人单位集体户:集体户户号或户内一名成员的身份证号码
配偶单位集体户:无
迁入人才专户:无
7、婚姻证明材料
未婚:免提供
已婚或再婚:提供结婚证
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丧偶的: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或户口薄注销页或派出所注销底册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户口薄“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在国(境)外登记结婚或离婚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
》》深圳应届毕业生入户办理全指南(详细)
》》深圳应届毕业生落户申请条件
》》深圳应届毕业生入户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请关注【】,发送消息【入户】获取入户办理入口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