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
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
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二、改派流程
(1)取回就业《报到证》及档案
①正式签约的情况毕业生本人与工作单位协商解除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后,要求工作单位出具同意解除协议证明或在原报到证上签署“同意改派”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工作单位退回《报到证》及毕业生档案。
②未就业的情况向当地就业主管部门报告就业意向情况,征求同意后,要求退回《报到证》上联并在上面签署同意改派意见,从毕业生档案袋内取出“就业通知书”。
(2)毕业生落实签约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申请派遣回生源地的毕业生直接到学校填写“回生源地自主择业审批表”。
(3)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毕业生档案、报到证、签约材料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出改派申请,填写由甘肃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甘肃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申请表”,经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同意后,重新列入就业方案,开具《介绍信》。因毕业生档案含有《报到证》下联“就业通知书”,所以须退回学校拆装。
(4)持上述材料到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换发《报到证》(原报到证上、下联需退回)。
(5)到新就业单位或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