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手起家”是很多创业人士的励志经历
但在成功的路上
总会遇到无处推介、资金短缺等等“拦路虎”
拦住了许多创业者的脚步
创业遇到难题,不要焦虑
莫慌
在深圳创业或许有份补贴可以帮到你
只要符合条件就能领
而且申请的条件也并不高
赶紧来了解一下
a.毕业5年内大学生(不限户籍)
b.深圳本地的在读学生(不限户籍)
c.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不限户籍)
d.登记的失业人员(限深户)
e.退伍军人(限深户)
f.随军家属(限深户)
g.残疾人(限深户)
h.港澳居民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创业培训补贴
3、创业项目收集和补贴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5、社会保险补贴
6、场租补贴
7、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生
即可申请
每人可领2000元
补贴申请
申请条件:
1、在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开展创业准备的本市高校毕业生。
2、本市高校毕业生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②残疾高校毕业生
③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本市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可参照本市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和个人银行账户
3、低保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4、残疾人证(残疾高校毕业生)
5、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同学
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址申请
或者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
并提交资料
补贴申请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下列人员: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
2、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
补贴标准:
创办企业培训补贴每人最高1000元,创业实训补贴每人最高2500元。实际培训收费低于最高限额的,据实补贴
创业能力提升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全市每年资助人数不超过100人。
创办企业培训补贴、创业实训补贴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补贴,每项补贴只可申请享受一次。
申请材料:
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培训收费发票、《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学历证书、户口本
2、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个人银行账户(金融社保卡)、户口本、培训收费发票、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毕业学年在校学生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在校证明、培训收费发票
4、复原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复原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本、培训收费发票
5、残疾人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残疾人证明、户口本、培训收费发票
6、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培训补贴申请:
户口本、身份证
创业项目入库的项目持有人
应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签订协议
并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贴
补贴申请
申请条件:
1、项目符合本市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产业、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新兴产业、环境保护和高新技术的要求,符合服务、经营模式创新和带动就业的需求。
2、创业项目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限制项目。项目持有人应具有对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或代理权。
3、创业项目要求投资少、风险小、市场前景好以及适合在本地落户发展,加盟的投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4、创业项目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项目持有人具备为创业者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5、项目持有人已在本市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并实际经营创业项目一年以上。
6、已经入库并享受创业项目征集补贴的项目,不再受理。
申请材料:
项目持有人身份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创业项目申报表
首次申请应于初创企业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为其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后,向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
补贴申请
补贴标准:
初创企业吸纳法定劳动年龄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在商事登记成立3年内
2、初创企业实体需正常经营
3、自主创业人员(含合伙创办企业的合伙人)是初创企业出资人
4、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毕业5年内
5、除毕业学年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外,自主创业人员需为深圳户籍
6、2016年12月1日起,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办企业的,可申请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
1、《深圳市自助创业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
3、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4、雇用本市户籍人员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5、后续年度申请按其实际净增就业人员提交劳动合同(净增是指以上一年度已招用并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人数为基数,当年度新增加的人数
补贴申请
补贴标准: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进行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取得经营资质,并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本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若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
申请条件:
1、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和休学创业学生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
3、初创企业在深圳登记注册3年内
4、正常经营并在其初创企业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
5、自主创业人员(含合伙创办企业的合伙人)是初创企业出资人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代办人身份证
3、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4、《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5、委托合伙人或股东之一代为申请的,提交单位委托办理介绍信
6、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需提供书面合伙协议(或市场监管部门的股东信息表)
补贴申请
补贴标准:
自主创业人员入驻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以下简称主办载体)创办初创企业。
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
按照第一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上述主办载体以及认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在商事登记成立3年内
2、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毕业5年内
3、初创企业实体需正常经营
4、自主创业人员(含合伙创办企业的合伙人)是初创企业出资人
5、除毕业学年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外,自主创业人员需为深圳户籍。
6、2016年12月1日起,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办企业的,可申请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代办人身份证
3、《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4、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经房租租赁部门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
6、缴纳租金的发票(需与租赁合同内容一致)
7、委托合伙人或股东之一代为申请的,提交单位委托办理介绍信
8、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需提供书面合伙协议(或市场监管部门的股东信息表)
补贴申请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个人申请的最高额度为30万元;合伙经营的可按符合贷款对象的合伙人每人不超过30万元、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
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财政贴息实行“先付后贴”,贷款实行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对展期和逾期的贷款,财政不予贴息。
以上补贴都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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