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深圳铁路公安处深圳北站派出所查获一名多次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购票乘车的男子,目前,深圳铁路公安处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日11时58分,深圳北站派出所接到值乘长沙南至深圳北的G6021次列车乘警报称,在巡乘查验车票的过程中,发现一名男子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列车到达后,深圳北站派出所民警将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吴某查获。
经查,吴某去年3月17日,因保险纠纷未按时履行法律规定给付义务,被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确定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同年4月,吴某于四川成都会展中心游玩时捡到一张名为朱某的身份证。因吴某知道自己为限制高消费人员,无法使用自己的身份证正常购买车票乘坐高铁,于是一直将朱某的证件带在身上,以供购票之需。
吴某供述,去年11月至今年4月间,共使用朱某的身份证购票乘车12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吴某因涉嫌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件,被深圳铁路警方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深铁警方提醒广大旅客,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证人身份的证件,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证明工具,冒用他人身份证,一经发现必将受到严厉处罚。同时提醒市民,一旦发现自己身份证丢失、被盗,一定要尽快就地申报挂失并尽快补领新证,有效防止他人冒用,保护好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