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拟将户口迁入本市的市外户籍一方;
(二)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三)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户口均在本市,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
2.本省生源且户口迁往学校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均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四)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五)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