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一)夫妻投靠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
2.申请人不属于在职干部、职工;
3.申请人符合本市夫妻投靠入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子女须一并申请;
5.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无配偶成年子女;
(3)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6.申请人已办理深圳市居住证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
(二)子女投靠父母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户口均在本市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其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或以下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
(2)省生源且户口迁往学校的未婚未育高校日本入户深圳补贴,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申请人系符合本市子女投靠父母入户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子女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
(三)老人投靠子女
1.申请人身边无子女(如申请人有多子女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且都不在身边的,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受理);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3.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有本市住宅用途房产;
4.申请人已办理深圳市居住证;
5.被投靠人属集体户(含代管户)人员,须在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房产立户后办理随迁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
申请材料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夫妻投靠
1.申请人、随迁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下同)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2.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核验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
??如申请人夫妻一方或双方属再婚的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还须提供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因丧偶再婚的,还须提供前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如户口簿不能反映与前配偶夫妻,补充提供与前配偶的结婚证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4.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核验原件);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
6.深圳市居住证或居住证(业务)受理回执(核验原件);
7.遇有下列情形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随迁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提供盖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登记表》复印件1份,注明校办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如果学校名称中有“职业”、“技术”等字样,须明确注明“该生属于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在读”字样;
(2)随迁本省生源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提供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广东省招生办签发的《》复印件1份、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及《未婚未育证明》;
(3)随迁病残成年子女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提供:①县级以上残联签发的一、二级《残疾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或本市残联签发的残疾等级鉴定证明;②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子女(含收养子女)证明;
(4)随迁收养子女: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登记申请书》(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和《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表》(盖留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收养子女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童)或私自抱养弃婴(童)的,还须提供弃婴(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盖福利机构公章复印件1份),内容包括弃婴来源(《捡拾弃婴(童)情况证明》和《捡拾弃婴(童)报案证明》)、弃婴公告、入院审批手续等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
??收养关系存疑的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由市局亲子鉴定;
(5)随迁子女抚养权发生变更,提供抚养权变更公证书或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
(二)子女投靠父母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核验原件);
2.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
??父母离异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不需提供非法定抚养责任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父或母(非被投靠人)系国(境)外身份,收取国(境)外身份证明(如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证件不是中文签发的,应附中文翻译件;父或母(非被投靠人)死亡,提供死亡证明文书;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
4.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
??如申请人属被投靠人收养子女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参照夫妻投靠随迁收养子女情形提供材料;
5.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被投靠人属离异或再婚的,还须提供次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调解)书;丧偶的,还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丧偶再婚的,如户口簿不能反映与前配偶夫妻关系,补充提供与前配偶的结婚证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6.遇有下列情形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被投靠人迁入本市不满两周年的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提供迁入本市时的《招调通知书》或盖存档单位户口专用章的《入户介绍信》或《入户申请表》和《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各1份;
(2)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的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参照夫妻投靠随迁成年子女相应情形提供材料;
(3)户口迁往学校的本省生源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提供迁移证或迁移证存根(盖存档单位户口专用章复印件1份)及、报到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未婚未育证明及学校出具的未分配证明;
(4)申请人属生父母未登记为合法夫妻关系的非婚生子女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被投靠人填写《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
(5)申请人抚养权发生变更,提供抚养权变更公证书或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民事调解)书(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
(三)老人投靠子女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核验原件);
2.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核验原件);
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4.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本市住宅用途房产证明(复印件1份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核验原件)或一个月内出具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
5.深圳市居住证或居住证(业务)受理回执(核验原件)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
6.遇有下列情形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申请人属离异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与前配偶一并或单独提出申请,均须提供离婚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2)申请人属再婚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现配偶一并申请投靠继子女的,提供被投靠人到场签署同意赡养的书面声明或公证书(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3)申请人丧偶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丧偶”的,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及原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
(4)申请人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港、澳、台、侨人员,提供配偶在国(境)外的身份居留证件(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5)房屋产权属被投靠人夫妻共有(分别占有份额),提供房产证明或一个月内出具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房屋产权登记为被投靠人配偶的,提供夫妻共同财产声明的公证文书,或由被投靠人夫妻到场签署同意父母投靠声明;房屋产权属被投靠人与亲友共有的,被投靠人须占有该房产50%以上份额的产权,其他产权人应到场签署同意被投靠人父母投靠的声明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
申请表格入户申请审批表入户申请审批表(样表)申请受理机关由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向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提出申请(其中被投靠人户籍在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区及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的,向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治安大队)申请;被投靠人户籍在宝安、龙岗两区的,向派出所申请),层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
??机关深圳市公安局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程序(一)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携带入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公安分局或派出所受理窗口提出随迁申请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自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上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审批;
日本研究生入户深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