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2.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4.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法律依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老人随迁条件如下:(一)须符合下列条件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必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一并提出申请;2、老人身边无子女。(二)须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1、老人及所投靠子女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2、老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3、老人或被投靠人在深圳的房产证明。申请程序由申请人向拟入户地所在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提出申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当年入户指标数统一排队候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