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调人员入户条件
经市(区)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及随招调人员同时批准迁入的随迁人员。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市(区)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招(调)通知书;
2、招调录用迁户的入户指标卡;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招调迁户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5、已育已孕人员需提供拟入户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有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簿(如无以上证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根据入户地的选择情况,提供本告知书第三条第3点所述材料。
除了第6条中要求的出身证,户口本之外,你儿子如果是在16—18周岁的在校中学生的话,要需要提供由校方出具的一个在校中学生证明,上面有姓名,年级,班级,父母姓名及单位,然后班主任,校长签字和盖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