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蔡佩琼通讯员吴娜)因为老婆身份证号与结婚证上的身份信息不符,办不了随迁手续,被告人黄某就买了一本假结婚证,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被公安民警发现查获。记者昨天从南山检察院获悉,近日,被告人黄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审判决,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1991年,被告人黄某因得知招调入户深圳需要具备广东省户籍,便给女友舒某办理了一个广东紫金户籍,为舒某调入深圳户籍做好准备。同时,舒某未将原湖南户籍取消。后来黄某与舒某用紫金的户籍信息在海南省琼海市登记结婚,婚后被告人黄某将舒某的湖南户籍随迁至海南。2003年,黄某的户口从海南调至深圳。
因舒某海南户籍的身份证号登记为湖南户籍的号码,与结婚证上的身份信息不符,办理不了随迁手续,黄某就向办假证的人员买了一本假结婚证,信息与海南户籍相符。黄某持假结婚证等证件到南山公安分局高新技术园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被公安民警发现查获。
(原标题:为给老婆办随迁男子买假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