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入户的时候,一些人会有这样的问题:2020年父母投靠深圳子女入户深圳需要提供什么材料?那么下面来详细说明,方便大家的详细了解清楚。
1.申请人和随迁人的居住手册和身份证(各一份复印件,经核实原件);
2.被投靠人的户籍和身份证(各一份影印本,原件应核实);
3,被投靠人提交以下父母与子女关系文件::在出生证明医疗证明上避难的,由派出所签发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户口证明或户口复印件的户口登记户口所在地,申请人花园(乡镇)政府签发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公证处签发的证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在下列情况下,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与原配偶离婚并分别申请的,必须提供离婚证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民事调解)(1份,核实原件);
(2)如果申请人再婚,其配偶同时申请与继子避难,被保险人应签署书面声明,同意支持其继子或提供公证证明(一份副本和核实原件);
(3)申请人丧偶且户籍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结婚证原件(各影印件,核实原件)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签发的证明夫妻关系的有关材料;
(4)申请人的配偶是外国公民、港澳台、华侨人员,提供配偶的海外身份和居留证(1份,核实原件);
(5)在2011年9月1日之前被接管的人为本市家庭的受扶养人,还应提供新家庭成员的住户申报或有申报的公证证书。
处理流程
1.提交申请
受信任人(将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带到受信任人的登记住所的家庭办公室窗口,提交搬迁申请并当场制作相机)。如果申请符合要求且材料齐全,则申请将被接受,并发出受理收据。
登记永久居住地在宝安区、龙岗区、龙华新区的,应当将登记永久居住地分配给当地派出所;登记永久居住地:龙岗区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水井派出所;到布吉胡正中心)
公安机关审批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化增长计划,按照申请类型和受理时间顺序审批申请(本年度完成计划执行的,申请推迟至下一年)。无调查理由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5日内完成政策性搬迁申请材料。
一、从当地警察局获得"进入许可证"
申请人或未成年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在收到通知后,应接受验收和身份证,向指定机构领取《进场许可证书》
4.返回原籍地搬出住所并申请居留证。
在《居留证许可》有效期内(40天内有效),返回居住地进行户籍转移。
(全省居民实行一站式户籍转移,经户籍信息核实和批准后,可以通过系统实现数据流。申请人无需返回其居住地办理户籍。此时,请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
五、到拟建的住宅派出所落户
申请人、未成年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办理永久居留证、携带身份证、"允许入境证"(三张)、"登记永久居留证"、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收据、第二代身份证标准照片等相关资料,到计划进入派出所办理手续和现场拍照。
成人申请人和16周岁的少年申请人必须亲自申请居民身份证。如果附带收养儿童或双胞胎,16岁以下的儿童必须出席拍摄。提供新增加家庭成员的住户声明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和居住手册(原件)进行确认。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核实后隐瞒、欺诈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2年内不得受理入境申请;已进入家庭的,应当取消,并归还原籍地;涉嫌犯罪的,由受理单位分局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