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让广大市民熟悉深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3月30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开展了以“话说居民养老保险”为主题的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
活动当天,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和电话咨询中心近160名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咨询及热线电话咨询方式对群众关注的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领取等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同时,对市民广泛关注的人力资源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提供了咨询解答服务。
据介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区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1)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2)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3)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也就是说,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市外户籍居民迁入深圳、迁入前其户籍所在地还未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市外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参加深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同时,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随迁入户本市且没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可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编辑波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