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获悉,即日起,我市政策性随迁入户、出生入户等业务将审核时限从原来的50个工作日、45个工作日统一缩短为35个工作日,这意味着市外居民政策性随迁入户我市时间将大大缩短。
据警方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随迁入户有夫妻投靠、子女投靠老人、老人投靠子女等方式。
其中,夫妻投靠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申请人不属于在职干部、职工;申请人符合本市夫妻投靠入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子女须一并申请;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包括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无配偶成年子女、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申请人已办理深圳市居住证。
子女投靠父母需要满足的条件是,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户口均在本市,其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或以下成年子女,包括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省生源且户口迁往学校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申请人系符合本市子女投靠父母入户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子女。
老人投靠子女需要满足的条件是,申请人身边无子女,如申请人有多子女,且都不在身边的,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受理;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有本市住宅用途房产;申请人已办理深圳市居住证;被投靠人属集体户(含代管户)人员,须在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房产立户后办理随迁。
记者了解到,符合随迁入户条件的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可向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提出申请,其中被投靠人户籍在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区及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的,向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申请;被投靠人户籍在宝安、龙岗两区的,向派出所申请。
按照原先的办理时限,市公安局按入户申请的受理时间顺序安排审批,从受理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指标数办理准迁,如当年入户指标使用完毕,须顺延至下一年度办理。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而根据昨日警方最新出台的便民措施,上述随迁入户从受理之日起到审批决定的时间缩短至35个工作日。
此外,据警方负责人介绍,出生入户和户口信息主项变更等业务的审核时限也从原先的45个工作日缩短至35个工作日。警方负责人表示,今后,市公安局将继续改造升级系统,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方便市民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