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深圳网上办理指南

原标题:2021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深圳网上办理指南在深圳长期发展并定居的朋友,想要吧父母也一起迁过来享受深圳的养老福利,父母在身边,这样可以尽孝尽孝。那么怎么在网上预约办理,随迁入户条件深圳及流程等是什么?●办理条件●(一)被投靠人本市户口当前有效且连续满8年。(二)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

2021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深圳网上办理指南

  原标题:2021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深圳网上办理指南

  在深圳长期发展并定居的朋友,想要吧父母也一起迁过来享受深圳的养老福利,父母在身边,这样可以尽孝尽孝。

  那么怎么在网上预约办理,随迁入户条件深圳及流程等是什么?

  ●办理条件●

  (一)被投靠人本市户口当前有效且连续满8年。

  (二)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的除外)。配偶系国(境)外人员的,可单独申请。

  (三)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四)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办理时间:●

  网上审核时限为15个工作日,补正材料、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办理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被查实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

  因制作、使用虚假证件涉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一)申请人及随迁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三)下列父母子女关系认定材料之一:

  1.被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2.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簿。

  3.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4.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老人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派出所的,应由各自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亲子关系证明

  只有一方派出所证明的,提交《结婚证》予以认可。其他单位出具证明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公章的,予以认可。

  5.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列明所有关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6.反映亲子关系的人事档案履历表。7.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四)遇有下列情形,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1.申请人离异,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2.申请人丧偶,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

  3.申请人配偶系国(境)外人员的,核验国(境)外身份证件。亲子关系证明中未体现该配偶身份信息的,还须提供结婚证。以上材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交验原件(身份证只核验原件,不收取复印件),

  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办理户口事项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有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译本。

  ●办理流程●

  申请人进入深圳公安官网,找到『老人投靠子女户籍迁入』,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随迁人信息等,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申请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方,点击『户籍迁入』

  第二步:点击『老人投靠子女户籍迁入』

  第三步:阅读相关信息

  第四步: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随迁人信息等,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申请流程

  ●注意事项●

  审批通过后办理流程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回原籍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其中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户主同时到场确认。

  广东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

  ●其他问题●

  省内户籍老人投靠子女入户需要办理迁移证吗?

  广东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

  申请投靠子女入户需要准备父母子女关系鉴定材料,例如被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公证书等。

  材料说明

  1.被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2.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簿。

  3.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4.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老人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派出所的,应由各自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亲子关系证明;只有一方派出所证明的,提交《结婚证》予以认可。其他单位出具证明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公章的,予以认可。

  5.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列明所有关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6.反映亲子关系的人事档案履历表。

  7.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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