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随迁条件深圳市随迁条件分为夫妻随迁和老人随迁,以下是夫妻随迁条件:
深圳随迁条件1、夫妻一方是深圳市常住,另一方是内地常住;
深圳随迁条件2、夫妻合法登记,分居时间满三周年;
深圳随迁条件3、申请迁入一方如果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必须是无业人员;
深圳随迁条件4、该户家庭内没有发生过被视为超计划生育的事实;
5、申请迁入一方如果有未成年的子女则必须携带,如果要求携带18周岁以上的子女,则其必须在高中以下阶段正式在校就读且不得超过20周岁;
深圳随迁条件6、本省生源的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未迁至,尚随本省父或母的,且随父或母一起申请迁入的,不受年龄限制,不受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深圳随迁条件7、申请人不得具有同时向我市其他部门申请(招调)迁入的情形。
老人随迁条件:
1、老人双方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必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一并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如老人离异或一方配偶去世,则不受“一并申请”限制);
深圳随迁条件2、老人双方身边均无子女;
3、凡多子女的申请人,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迁移原则处理;
4、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在深圳有房屋产权。
深圳随迁条件各派出所接到随迁入户申请时,需详细核对证明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回执;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并没收申请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统一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审批,市公安局按申请时间统一排队审批,如当年入户指标用完的顺延至下一年。随迁入户已获批准的,特区内申请人接到通知后持申请回执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各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宝安、龙岗、光明三区直接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迁证在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后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