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子女随迁需要准备的资料大全

【基础性材料】1、申请人、随迁子女身份证;2、申请人、随迁子女户口簿;3、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4、被投靠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特殊性材料:】(根据子女的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

深圳子女随迁需要准备的资料大全

  【基础性材料】

  1、申请人、随迁子女身份证;

  2、申请人、随迁子女户口簿;

  3、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被投靠人身份证及户口簿;

  【特殊性材料:】

  (根据子女的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提供加盖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登记表》复印件或《在校证明》(注明校办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2、户口已迁至院校所在地的本省生源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

  3、随迁子女属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前次婚姻生育的子女,提供以下三选一材料(以下简称抚养权三选一材料):

  ①该子女抚养权归属申请人或被投靠人的法律文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或抚养权变更公证书];

  ②有抚养权方同意子女迁户的公证书;

  ③父母双方到受理窗口现场签署的同意迁户声明。

  4、随迁子女,属生父母未登记为合法夫妻关系的非婚生子女,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一方申请人(被投靠人)须填写《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①《出生医学证明》体现另一方父或母信息的,提供抚养权三选一材料。

  ②《出生医学证明》体现另一方父或母信息但确实无法联络明确抚养权的,或《出生医学证明》未体现另一方父或母信息的。由申请人在《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上详细说明情况,并现场书写“本人申报儿子(女儿)XXX入户,因抚养权不明带来的纠纷涉及入户问题的,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③随生父迁户的,还须提交亲子鉴定证明书;

  5、随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子女属生父母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或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还需提供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其他须知:】

  1、父母只要是深户即可,没有要求入深户时长

  2、如果父母要是通过人才引进入户的,建议在入户的同时一同申请随迁子女入户(子女和父或母需要在同一户口本)

  3、如果有任何疑问的,可拨打深圳户政科电话进行咨询

  4、未来办理的时候,可以先通过网上在线申请入户,进行材料预审核,然后再预约现场进行再次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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