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随迁办理流程如下:
1、去深圳公安局申请户口随迁。
2、审核审批(15个工作日,不包括预受理时间)。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预约时间现场签发准迁证)。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办理。核验通过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4、办理落户手续(现场办结)。申请人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并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携带申请人身份证、被投靠人户口簿、结婚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二代证标准照片一张等材料(申请人现学历与原户口簿登记学历不一致的,提供学历证明材料),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