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子女在深圳,老人是可以投靠子女随迁入户,在大鹏新区,老人随迁入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深圳积分入户信息网这就为你解答!
(1)申请人及随迁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2)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被投靠人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进行父母子女关系认定:
(1)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2)老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
(3)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乡镇)政府出具的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公证处出具的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公证书。
(1)申请人离异,与前配偶一并或单独提出申请,均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2)申请人再婚,现配偶一并申请投靠继子女的,被投靠人签署同意赡养继父母的书面声明或提供公证书(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3)申请人丧偶,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丧偶”的,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及原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
(4)申请人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提供配偶在国(境)外的身份居留证件(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5)被投靠人属2011年9月1日前本市家庭户挂靠成员的,还需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或附该声明的《公证书》。
申请者到被投靠人户籍地大鹏新区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户政窗口人口管理科(治安大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