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户办理:老人随迁入户
老人随迁入户
【变化】老人投靠由“申请人身边无子女”调整为“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同时取消“老人身边是否有子女”的认定条件。
【举例】:户籍在辽宁的老张想把户口迁到深圳,按照修订前的条件,如果老张在老家辽宁有其他子女,就不能投靠在深圳的子女小张。而修订后只要小张在深圳的户籍已连续满8年且目前仍拥有深圳户籍,那么老张就可以把户籍从辽宁迁到深圳。
【规定原文】《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