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办流程
广东省内居民己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于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也可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自主查询业务办理进度),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
(一)网上申办
随迁子女属省外户籍15-20周岁的、收养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不可网上申办,须预约前往窗口现场办理。
1.网上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的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告知,请及时关注“深圳公安”进行查询。(也可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自主查询)
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省内户籍居民提交户口簿、结(离)婚证、出生证等电子证照的,现场核验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验原件,核验通过的,现场领取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准予迁入证明》。
2.审批通过后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等办理材料回原籍迁出户口,并办理《户口迁移证》(户籍迁出流程请向原籍公安机关咨询)。
3.落户办理流程(入户登记及身份证办理)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预约
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拟迁入派出所代管户的只能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
4.办理时限
网上审核时限为15个工作日,补正材料、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现场申办流程
(二)现场申办
1.现场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在“政务服务”-“户政预约”-“户籍迁入(申请)”栏目进行预约,该业务已开通全城通服务,申请人可预约前往我市任一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
受理时,申请人可选择邮寄准迁证服务,现场填写邮寄信息(投递范围仅限于深圳市内)审核通过后不需到分局窗口取证,公安机关通过邮政快递将准迁证及入户材料邮寄到受理时填报的邮寄地址,邮寄费用到付18元。
2.审批通过后办理流程
申请人、未成年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接到审批通过短信(也可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自主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后持受理回执、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到指定机关领取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等办理材料回原籍迁出户口,并办理《户口迁移证》(户籍迁出流程请向原籍公安机关咨询)。
3.落户办理流程(入户登记及身份证办理)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核验原件),核验通过的当场办理入户手续。(拟迁入派出所代管户的只能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
4.办理时限
审核时限为10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