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子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也可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自主查询业务办理进度),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
网上申办
1.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的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告知,请及时关注“深圳公安”进行查询。(也可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自主查询)
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审批通过后,被投靠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省内户籍居民提交户口簿、结(离)婚证、出生证等电子证照的,现场核验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验原件,核验通过的,现场领取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准予迁入证明》。
2.审批通过后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等办理材料回原籍迁出户口,并办理《户口迁移证》(户籍迁出流程请向原籍公安机关咨询)。
3.落户办理流程(入户登记及身份证办理)
申请人、被投靠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4.办理时限
网上审核时限为15个工作日,补正材料、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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