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博士后科研站与日俱增,这也自然伴随着博士后人员入户深圳的政策落实,今天小编为大家解答深圳申请博士后人员入户及配偶、子女随迁问题。
申请条件:
一、我市博士后设站单位(创新实践基地)招收,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人员;出站后直接分配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出具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的出站博士后;
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
三、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四、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五、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部门调查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六、符合深圳入才引进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博士后人员及随迁人员入户申请表》(登陆深圳市博士后业务网上办公系统,经录入资料、提交设站单位、设站单位审核、上报环节后打印,并盖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公章)原件1份;
二、博士后人员政治表现原件1份,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1份(有配偶随迁的,须提供夫妻双方的政治表现原件1份,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1份,以及结婚证复印件1份;有子女随迁的,还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或计划内生育审批件复印件1份);
三、博士后人员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1份(有配偶和子女随迁的,须提供夫妻双方及子女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
四、出站博士后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有配偶随迁的,须提供夫妻双方的体检表原件各1份),进站博士后及随迁配偶无须提供。
申请流程:
一、设站单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到受理机关(在深圳市博士后业务网上办公系统已录入信息并审核上报后);
二、受理机关审核材料,核准后签发《入户指标卡》、《深圳市博士后办理入户介绍信》,申请人连同进站备案或接收出站备案时单位打印出的《深圳市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或《深圳市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在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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