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入户深圳老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问答.doc

随迁入户深圳的老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须知一、户口随迁入深圳的外地老人可以参加深圳市的医疗保险吗?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户口随迁入深圳且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医疗保障的外地老人,可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二、户口随迁入深圳的外地老人,如何界定其未在国内享受医疗保障?答:...

随迁入户深圳老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问答.doc

  随迁入户深圳的老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须知

  一、户口随迁入深圳的外地老人可以参加深圳市的医疗保险吗?

  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户口随迁入深圳且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医疗保障的外地老人,可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二、户口随迁入深圳的外地老人,如何界定其未在国内享受医疗保障?

  答:未在国内享受医疗保障的老人,一种是原来为农业户籍的人员,第二种是原来为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居民,并且未享受任何养老和退休待遇的。

  三、随迁老人在内地退休有医疗保险,但是待遇都比较低,能否参加深圳市的医疗保险?

  答:不可以。国家已明确规定社会保险每人只能享受一份,所以在国内其他地方已享受养老退休待遇或医疗保障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我市的医疗保险。

  四、随迁老人在内地退休有养老保险但没有医疗保险,还可以参加深圳市的医疗保险吗?

  答:不可以。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号市社保局解答外地随迁入户老人在深参保疑问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已于本月正式实施,而将随迁入户老人纳入医保体系是此次医保制度改革一大亮点。针对不少市民认为老人缴费标准太高,政策制定不够透明,市社保局昨天回应称:缴费标准制定有依据,缴费越高待遇越高,随迁老人在我市参保,缴费第6年后其住院费用报销不设封顶线。

  ?缴费标准制定有依据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黄贵权介绍,《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规定,随迁入户的老人若参加我市社会医保,须以一次性缴费的形式参加医保,并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其中综合医保11.5%,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为0.5%)×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以去年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926元为例,需要一次性缴交元。

  ?而对于一次性缴费的人员,也即随迁入户的老人,其缴费比例与在本市领取养老金的本市户籍退休人员的医保缴费比例一致,均为12%。

  ?对此,黄贵权表示,在新办法出台以前,我市于去年在五洲宾馆召集全国有关专家进行了周密论证,并分别通过网络、报纸、热线等广泛征求了参保人的意见和建议。

  ?满6年后住院费不封顶

  ?市社保局规定外地退休随迁入户居民按18年一次缴足费用,缴费后,我市将缴费标准的70%约元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而进入统筹基金的费用只有元。若老人提前离开人世,其个人账户中的钱还可退出。

  ?此外,医保还对部分人员给予第一年500元,之后每月20元的退休补助,算下来18年内也有4820元。“若参保人参保超过18年,其进入个人账户的费用就完全由统筹基金来出,而仍然可享受医保待遇。”黄贵权说,也就是说,若参保人参保超过18年后,不用再交钱,其住院时前3年按参保年限报销住院费,从第3年起至第6年,每年至少可报销34万元的住院费,满6年后,因连续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6年,其住院费用不设封顶线,按规定应该报销多少可全额报销,“取消封顶线,也体现了我市对老同志的关爱。”

  ?黄贵权表示,由于退休老人的医疗费用较高,住一次院就会将其所缴交的划入统筹基金的费用全部用完,而随着社会、经济和医疗体系的进步,人们的平均寿命也在不断延长,从这个方面看,一次性缴纳的费用完全不多。

  ?外地参保者不能重复参加

  ?据市社保局统计,目前已随迁入户我市的老人共计1.8万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规定:“市外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市医疗保险”。

  ?而对于在内地已参保,但为到我市参保而欲中断内地医保的参保人,黄贵权也表示,该局已与部分城市联网,参保人是否参保一查便知。他同时提醒,居民医保是针对非从业居民的一项福利政策,属于居民自愿参保,并非强制要求每个居民都必须参加。

  ?政策解答

  ?[疑问1]:缴费标准是否制定得过高?

  ?[解释]:因为退休老人易生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也远高于在职职工,据统计,退休老人的平均医疗费用是在职职工的3—4倍,所以退休人员的缴费比例要略高于在职职工的9%,定为12%,这一缴费比例早在1996年的市政府122号文中就有明确规定。

  ?[疑问2]:为何定为按18年为期限缴纳?

  ?[解释]:据有关部门统计,人们自退休后到国家统计的平均生存期大约为18年,以我市为例,我市平均退休年龄为55岁,老人的平均寿命为73.8岁。对此,市社保局规定该部分居民按18年进行缴费,这一年限规定也于2003年7月1日实施的市政府150号令中有体现。

  ?[疑问3]:外地已参保者为何不能参加我市医保?

  ?[解释]:黄贵权说,医疗保险制度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而国家也规定社会保险只能享受一份。所以该局规定在国内其他地方已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我市的医疗保险。“当然,参加商业保险的不算在不能参保的范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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