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父母一方为本市户口。
(二)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抚养权属方同意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
属继子女的,其生父(母)与被投靠人结婚应满2年。。
(三)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全日制大学在校就读,户口未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仍随父或母)的成年子女。
(四)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网上申办流程
广东省内居民己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于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也可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自主查询业务办理进度),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
网上申办流程
随迁子女属省外户籍15-20周岁的、收养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不可网上申办,须预约前往窗口现场办理。
1.网上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的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告知,请及时关注“深圳公安”进行查询。(也可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自主查询)
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省内户籍居民提交户口簿、结(离)婚证、出生证等电子证照的,现场核验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验原件,核验通过的,现场领取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准予迁入证明》。
2.审批通过后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等办理材料回原籍迁出户口,并办理《户口迁移证》(户籍迁出流程请向原籍公安机关咨询)。
3.落户办理流程(入户登记及身份证办理)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预约
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拟迁入派出所代管户的只能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
4.办理时限
网上审核时限为15个工作日,补正材料、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