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申报条件: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年,被投靠人属“双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国内博士、国外硕士以上高学历)人才的不受分居时间限制;
2、申请人不属于在职干部、职工;
3、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4、申请人的未成年小孩也要一并申请;
5、符合下面条件的成年子女也可随同一起申请:
a.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b.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无配偶成年子女;
c.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老人投靠子女申报条件:
1、申请人身边没有子女陪伴生活。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得是深圳户口,且拿到户口有8年以上,至今仍是深户。
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拟将户口迁入本市的市外户籍一方;
2、申请人父母至少其中一方是深圳户口;
3、如申请人父母户口都在深圳,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
a.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高中以下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
b.参加高考时的户籍地是广东省且户口迁往学校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都迁到深圳的成年子女;
4、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