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后出站落户手续流程
1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接受户口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家属随迁的调动人员一栏填家属的姓名)
一份
出站户籍迁移告知书(博士后本人签字)
a
调动人员户口本首页及信息页复印件(注明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
一份
b
夫妻双方、子女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需复印双面)
一份
c
结婚证复印件
一份
d
出生证明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非独生子女,需提供准生证)
一份
e
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首页复印件(需有全国博管办编号)及配偶子女信息页复印件
一份
f
博士后工作期满审核表复印件(需有上海人事局盖章)
一份
g
接收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内容包括落户人员姓名、人数、落户具体地址及所属派出所名称,由接受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落入单位集体户口)
一份
房产证(落入购买的房产中)
一份
2
上海人事局开出: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一份
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
一份
迁户落户确认单
一份
3
前往接收单位所在的区公安分局办理“准迁证”
4
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5
前往接收单位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备注
g材料博士后自留备份用于后续派出所办理;
1)博士后出站留上海工作,凭分配工作介绍信直接到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手续;家属户口在外地的,办理随迁,需准备上述材料(家属随迁需在博士后出站后3个月内上报材料)
2)博士后出站去外地或国外工作,出站申请需填写迁户地址,由上海人事局开出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户口迁出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