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硕士研究生能在上海落户。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2、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申请报告;《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
与依据的申请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