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非全日制就业、落户遇阻等相关话题持续引发社会关注。澎湃新闻(注意到,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多个网络互动平台上,已有不少网友咨询、反映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以及入职被拒、就业受歧视等多方面问题。
其中,有网友今年7月30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河南焦作领导留言:“我是一名2017级双证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想为家乡发展建设献出微薄之力,特别关心焦作市的就业、人才引进等服务政策。目前遇到两件急需解决的事情:1.签署的工作单位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否与全日制研究生享有相同地位(薪资待遇),得到回复模糊,焦作市无相关文件说明;2.非全日制硕士是否与全日制硕士享受同等人才补贴。”
该名网友表示,“最近到焦作人才交流中心咨询了解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相关人才补贴问题,得到的结果是无相关文件,建议向人民政府进行反映。根据最新的焦作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对《焦作市落户高校毕业生申领生活补贴实施细则》中在人才引进,高校、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申报事宜补贴等方面,将学历条件限制为全日制。”
对此,焦作市政府办公室8月17日答复称,收到该网友的留言后,立即转交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具体回复如下:
“关于网友反映的非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是否能够享受落户生活补贴的问题。根据2018年8月焦作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实施“引才聚焦”工程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城市的若干意见(试行)》(焦发〔2018〕11号),2020年3月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修订后的《焦作市落户高校毕业生申领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焦人社文〔2020〕13号),文件中都明确规定享受落户生活补贴对象为全日制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已与网友本人电话沟通过,目前,非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不在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列。”
焦作市政府办公室还表示,“教育部出台的《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可作为我市进一步修订完善人才政策的依据。”
据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中国新闻周刊”去年10月刊文解释: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同于以前的在职研究生,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事物。2016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从2016年12月1日开始,研究生正式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随着非全日制改革正式落地实施,从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开始实行并轨招生,都必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非全日制研究生双证齐全,唯一区别为毕业证上的学习方式注明“非全日制”。根据国家政策,注明“非全日制”只是为了区分两者的学习方式,学位证书具有同等左边法律右边地位和相同效力。
2020年2月,教育部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