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上海近日发布了落户新政策,许多网友在看到消息之后产生了一些疑惑,热议的落户新政是真的吗?为何由学生事务中心发布通告?
答:是真的。11月29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通告称,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放第二批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受理工作,并同时“试点在五个新城和自贸新片区就业的本(上海)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的政策”。
落户新政即指最后一句,这意味着凡在上海“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上海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不必“打分”(一般需要累计积分72分),符合基本条件就可直接落户。五个新城指上海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等“五个新城”。
此次发布通告的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很多人并不熟悉,其实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直属单位,职责之一就是负责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行政委托业务和代理业务。受理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并建立引进人才数据库。为用人单位提供落户毕业生的人事代理等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上海的落户渠道并不只有应届生落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也只负责应届生落户的相关工作,这也是本次新政不适用留学生的原因,留学生落户政策由人社相关部门负责。
不过,网友的疑问并非没有道理。此前上海应届生落户政策放宽均是通过《xx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而公布的。
2018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日前制定并公布了《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提出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建立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可直接落户的绿色通道政策。
2020年,《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发布,试点政策扩展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四所上海高校。同时,规定最高学位、学历是“博士、研究生”的,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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