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博士后出站后来山东工作
落户手续的转接
在省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后研究期满,出站后来山东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出站手续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或博士后工作试点省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将为其开具《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落户介绍信》和《调动人员登记表》;
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携带以上文件原件、本人及随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径送或寄送到山东省院士和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我办将根据《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户口迁移、粮食供应及子女上学问题的通知》(鲁人〔1999〕42号)及国家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分配工作和落户介绍信转接手续,并将上述相关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备查。
山东省院士和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每周周五集中审核省外博士后出站后来山东工作落户手续的转接。如需现场办理,请提前预约具体办理时间;如采取寄送方式办理,请以EMS快递寄发,我办将在办理完毕后以顺丰快递到付方式寄回,费用须由各单位支付。因邮寄中难免会有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各设站单位须承担以上风险。
山东省院士和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邮寄信息:
收件地址:济南市解放路22号燕山大厦1008(西)房间
联系人:省院士和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简称“省博管办”)
联系电话: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