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档案有什么用?
答:它是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
在工作中办理上海落户、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入党政审、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时,都用得上档案记录的这些信息。
问:档案存放收取管理费吗?
答:不收取。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问:应届生还未工作,档案在哪?
答: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由高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问:什么地方可以存放毕业生档案?
答: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
问:可以自行保管档案吗?
答:不可以。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严禁个人保管自己的人事档案。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哪里可以查询?
答: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登陆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首页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