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安机关5月12日起调整居住证办理流程
广州日报讯(记者刘满元通讯员管萱萱)昨日,东莞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称,从5月12日起,在东莞申办居住证需住满半年。记者了解到,此举或将对异地户籍人员在莞购车上牌带来一定的影响。
新规5月12日起实施
昨日,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称,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按照广东省公安厅要求,结合东莞市实际,东莞市公安机关对辖区内居住证的办理流程作出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条款和《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东莞市公安局调整了居住证的发放范围和条件。居住证发放范围为全部流动人口,申领条件包括两大方面,一是需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二是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因此,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时,不再当场受理居住证,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两方面条件才可以申办居住证。
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在受理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申请后,需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居住证发放条件,对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
今年5月12日,东莞市公安局已向各分局下发通知,即日起,各制证单位按居住证新流程为流动人员办理居住证。
对外地人来莞买车有影响
“今后,非莞籍的人买车,不是你想买车就能买!”不少网友表示,之前,外地户籍人员只要带齐办证所需要的资料即可前往附近的派出所或警务区办居住证,最快1天就可以办好。如今,外地户籍的人员要办理居住证,得先带齐办证的资料前往派出所登记,半年后才可以申请办理。
东莞一4S店的负责人刘先生说:“这对我们车行汽车销售影响不小。”刘先生感叹说,因为,他的车行所销售的车,六成多是非东莞户籍的人员购买的。且在东莞实施新居住证办证举措前,该车行有很多非东莞户籍的人员在该车行办理了预订购车。如此一来,或将出现退订的情况。
警方
提醒
到莞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可以不再办理居住登记。
申领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相回执和相片、居住登记回执(如已办理,未办理的以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一)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二)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居住证有效期一年延期记得签注
居住证有效期限统一为一年,每年延期签注一次。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办理延期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在此之前办理的仍有效的居住证,应在证件有效期截止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办理延期签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