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据安徽省人社厅网消息:近日,《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办法明确:博士后可不受所学专业、年限和资历等限制,申请认定副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职称系列(专业)应按照博士后在站期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确定,原则上应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和社会科学研究系列。
本办法适用于经安徽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在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后的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博士后须留在我省各类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协议或招收函)。
博士后申请认定高级职称,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设站单位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谨治学,积极创新,学风端正,科研和学术方面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较好的履行岗位或约定的工作职责。
(四)任职考核合格等次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业务考核为优秀等次。
(五)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在站期间和出站工作期间达到相应学时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请认定副高级职称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项目B类、C类资助或省辖市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A类(第一档)资助,并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2.在站期间,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主研人员(排名前5)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子课题、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申请认定前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以项目合同书、成果证书或项目验收材料为准,下同)。
3.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获国家级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一、二等奖1项或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2项。
申请认定正高级职称从严掌握,评价采取专家评审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博士后出站前已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或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二,可直接申请认定正高级职称:
1.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加快推进安徽省‘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引进项目或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项目A类资助,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2.在站期间,作为主研人员(排名前3)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子课题、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2项,认定前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1项。
3.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获国家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级科技奖三等奖(排名前5)、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1项或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排名前3)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