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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津申办出入境证件指南
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申请条件
1、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的;
2、在我市就业连续一年以上的;
3、在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大学生;
4、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注:旅游签注为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
5、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
6、内地居民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天津,申请港澳“商务”签注的;
7、持有有效的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换发或者丢失、损毁补发的(注:旅游签注为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
8、持有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注:通行证有效期应大于签注有效期)。
9、“应邀”、“乘务”事由因公赴台的;
(前八项不包括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
申请材料
1、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无须提交天津市居住证。
2、在我市就业连续一年以上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当月前连续缴费一年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在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大学生,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所在学校开具的加盖公章的学生“在学证明”。(公章应与所在院校在我局备案的印章一致)
4、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需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5、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所在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交验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
6、内地居民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天津,申请港澳“商务”签注的,需提交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公司派出函、“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申请多次签注的须事先到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进行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在备案有效期内办理时只需交验身份证和公司派出函。
7、持有有效的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换发或者丢失、损毁补发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换发证件需要提供有效的出入境证件原件。对户籍地属未按需申领出入境证件地区的申请人,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须提交与户籍地相同申请材料。
8、持有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对户籍地属未按需申领出入境证件地区的申请人,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须提交与户籍地相同申请材料。
9、“应邀”、“乘务”事由因公赴台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台办“赴台批件”原件。
10、换发出入境证件的,要提供本人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出入境证件原件。
11、申请护照加注的,申请逗留、商务、探亲、其他等类型签注的,还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未成年人办证说明:申请人未满16周岁,除提交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应当提交户口本原件)外,应由其一方监护人陪同(父母),并提交该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证明(出生证或载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本)。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以上材料外,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原件。
办理时限
1、天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受理且交费完成后2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2、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服务民生企业双十条措施》有关规定,对企业家或企业高管因紧急商务等特殊事由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时间,申请人提出申请的,缩短至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护照
新申请160元/证;
一次加注20元/件。
往来港澳通行证
新申请和换、补发80元/证;
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
一年内多次80元/件;
一年以上两年(含)以下120元/件;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160元/件;
三年(含)以上240元/件。
往来台湾通行证
新申请和换、补发80元/证;
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
多次签注80元/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相关文件为依据进行收费)
办理程序
1
照相并填写表格
2
窗口递交申请
3
缴费
4
审批并制证
5
领取证件或免费邮寄
办公地点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
河北区寿安街19号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7:00
星期五9:00至16:00
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大厅:
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
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9:00至16:00
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大厅:
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大厅:
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大厅:
河西区利民道6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滨海高新区服务大厅: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
开华道20号智慧山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2:0013:3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2:0013:3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