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津申办出入境证件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019年4月1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实施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有关问题的通知》
受理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受理条件
可以申请的出入境证件种类: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定居签注除外)。
申请条件:
(一)非本市户籍人员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二)不包括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
应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
(二)换发、加注、签注业务还须提供所持有效出入境证件。
(三)申办个人游签注还须持有居住证、或一年社保证明、或全日制大学在校证明。
未成年人办证说明:申请人未满16周岁,除提交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应当提交户口本原件)外,应由其一方监护人陪同(父母),并提交该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证明(出生证或载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本)。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以上材料外,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原件。
办理程序
1、网上预约
2、照相并填写表格
3、窗口递交申请
4、缴费
5、审批并制证
6、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
1、天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受理且交费完成后2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2、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服务民生企业双十条措施》有关规定,对企业家或企业高管因紧急商务等特殊事由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时间,申请人提出申请的,缩短至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护照》新申请160元/证;
一次加注20元/件。
《往来港澳通行证》新申请和换、补发80元/证;
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
一年内多次80元/件;
一年以上两年(含)以下120元/件;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160元/件;
三年(含)以上240元/件。
《往来台湾通行证》新申请和换、补发80元/证;
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
多次签注80元/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相关文件为依据进行收费)
办公地址、时间、联系电话
1、办公地点: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河北区寿安街19号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7:00
星期五9: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大厅: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9: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大厅: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大厅: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大厅:河西区利民道6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滨海高新区服务大厅: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2:0013:3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9:00至12:0013: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咨询电话:022-(河北区寿安街)、(滨海);投诉电话:022-